2011年,公务用车管理将从管理机制、资金安排、完善制度、监督检查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。
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。严格按照“一车一编”的方式管理车辆,上级单位划拨车辆必须由市财政部门签出意见后,在编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剂,再办理相关手续。车辆超编单位须拿出两年内消化超编公务用车的方案,并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和市编办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程。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,将公务用车管理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起来,通过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的掌握,进一步从严控制购买越野车、商务车、旅行车,加大对以特殊公务为由购车的审查力度,从严审核购车资金来源,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程序,加强对购车去向的跟踪,严格公务用车处置管理。
三是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。不定期对全市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,对违反相关规定的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收缴违规车辆,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、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进行处理。